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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聘请律师
发布日期:2013-8-19 11:20:00 浏览次数:1790次

一、认真考虑聘请律师的必要性。

从当事人的角度看,聘请律师是投资,就要花最少的钱,办最多的事。当事人首先要认真考虑聘请律师的必要性。

有些案件,是非曲直泾渭分明,于理于法都很清楚,有些案件标的额比较小,都可以不聘请律师代理,必要时可以咨询律师作指导或请律师代写诉状。

当事人也要注意,不能学几天法律、看几个条文就自以为是。我国法律有四百多部,法规、规章四万多部,不要说当事人,就是律师也不能全部掌握。没有良好的法理基本功,是不能够将法律融会贯通。有些案件,看上去好象很简单,几乎板上钉钉。这些案件往往蕴含着外行人难以把握的司法程序和诉讼技巧,比如诉讼主体如何列、诉讼请求如何提、证据如何收集?如何取舍?不是看几本法律书就可以无师自通的,如果自己“临阵磨枪”、“赶鸭子上阵”,有可能捡了芝麻丢了西瓜,甚至把应当赢的官司弄输了,您说这笔律师费该不该省?

相当多的案件,证据材料漏洞百出、疑点重重、问号多多、定性上介于两可之间,属于有“松动”可能、有回旋余地的“疑案”,案件的处理结果具有不可预测性,值得一辩。这种情况下,请律师就显得大有必要了。

人们往往都是这样认为,律师是专门打官司的,其实不然。临危救驾非本色,防患未然是英雄。随着法律日益渗透到我们的生活中,“打官司”变成了律师“传统节目”。既然“打官司”废时废力,不如把它消灭在萌芽状态。请一个法律顾问当您的“保护神”、“诸葛亮”,为您设计创业蓝图、指点商海迷津、避免投资风险、化解诉讼危机,以最小的代价换取最大的经济效益,岂不更好?办砸了事再聘请律师,可能为时已晚。

二、与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办理委托代理手续。

向律师事务所的接待律师说明欲委托的事项,并尽量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实陈述与委托事项有关的事实,同时表明自己的具体要求。律师接待后,会询问有关情况,对有关材料进行初步审阅。如果决定受理,双方办理委托代理手续。律师事务所会一般会向当事人提供司法局印制的格式委托代理文书。

委托代理合同是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签定的合同,该合同由律师事务所和委托人签名、盖章,一式两份,律师个人无权签订此合同。律师服务收费合同确定律师事务所向委托人收取的律师代理费。根据委托代理合同的约定,委托人向律师出具办理法律事务必需的授权委托书,它是要递交给受诉法院的一份函件。

三、根据律师服务收费合同的约定向律师事务所支付律师费。

聘请律师的手续办理完毕,委托人根据律师服务收费合同的约定向律师事务所支付律师费后,委托律师代理即告成立,律师便可以根据聘请合同的授权委托书确定的委托事项参加当事人的诉讼活动。

四、信任、配合你聘请的律师。

对于已经聘请的律师,应当给予充分的信任。要将案件的各种真实情况对律师做出如实陈述,使律师能够对案件性质做出正确的判断,理清法律关系,理出准确的代理或辩护思路。这样,律师才能依据法律、法规在代理、辩护过程中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对你的合法权益给予最有力的支持,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

不能要求你的律师对案件的判决结果做出承诺。“谁保胜诉,我就聘请谁”,这是部分当事人在聘请律师时内心的错误想法,还有部分当事人会问的一句话是:“律师,你能把这案子打到什么程度?”律师不能就案件判决结果向当事人作出承诺,律师向当事人对案件结果作出承诺是违反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的。一个案件在审理过程中会有很多的因素在影响着进程,判决结果是法院作出,律师只能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使你的合法权益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你也不能要求律师提供不在其业务范围之内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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