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3-8-19
婚姻家庭关系是一种庞杂的社会关系,婚姻家庭生活中往往会出现不可预知的情况,感情和家庭需要双方精心来呵护、经营。处理好婚姻家庭关系,不仅需要伦理、道德方面的内心规制,更需要法律方面的外在规范。人人需要了解一些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知识,给予婚姻家庭幸福最低的也是最安全的保障,用具体的规范来评价并最终引导人们的行为,这是一个法治社会首先需要的,也是婚姻家庭法的价值所在。法律不仅仅是结婚离婚、分家析产、抚养继承时的工具,更是婚姻幸福、家庭和谐的隐形保障。不要仅仅在危机出现时才想到法律,而应利用法律阻止危机的产生和出现。
从事经济活动的人们必然以自身的利益需求为出发点选择自己的行为,这就构成了不同的价值取向。在价值取向上的差异性选择,反映到婚姻家庭关系上的价值观念冲突及婚姻家庭现状日益复杂化。过去为公众所认同的某些婚姻家庭观念已逐渐发生变化,一些市场经济的运行法则在婚姻家庭领域中得以充分体现,一些反映在公民的社会生活和经济生活中的道德衰退现象折射到家庭关系上,传统的婚姻家庭价值观念体系受到严重的冲击。法律是道德的底线,为规范人们在婚姻家庭、社会生活中的行为提供最后保障。
婚姻家庭专门解决婚姻与家庭之间的一些常见的纠纷和问题,解决此类纠纷涉及有关婚姻、继承、收养、扶养方面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婚姻家庭法律法规基本价值有: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引导婚姻家庭建设的和谐发展,从而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